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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公证处2021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2 12:1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公证处工作需要,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开展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公证处是河源市司法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根据公证法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及根据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独立办理合同、继承、委托、赠与、遗嘱、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出生、身份、保全证据及提存等公证事项。

  二、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获聘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生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执行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6.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河源市司法局三楼人事科(沿江东路5号)。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由本人如实填写(双面打印,代填无效);

  2.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3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资料的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3.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工作由河源市司法局组织,命题和笔试评卷工作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负责。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应当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河源市司法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凡聘用人员需服从主管部门河源市司法局统一分配,不服从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由招考单位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按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处理;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咨询电话:0762-3820050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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